土地整理excel预算(土地整理表格)

Excel表格网 2022-10-13 14:20 编辑:严世 84阅读

1. 土地整理表格

一、村级土地信息员职责:

1、配合国土所宣传基本农田保护、土地、矿产管理、地质灾害防治、测绘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基本知识,特别是做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

2、协助做好对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及矿产资源的管理,负责对本行政村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和矿产开发活动进行动态巡查,严格执行村民建房条件,及时发现、劝阻、制止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发现违法违规建房行为在2日内及时向国土所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行为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基本情况及可能产生的后果,并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严防事态扩大。

3、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巡查、监测工作,发现地质灾害险情应立即向国土所报告,并及时组织群众疏散避让。

二、土地信息员的确定:村级土地信息员由各村村主任担任,没有产生村主任的村由村支书担任(各村村主任名单见附件)。

三、镇村级土地信息员将对照村级管理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对表现突出的予以表扬,对没有及时向国土所报告村民的违法违规占地行为的,每出现一次,扣村级管理员工资50元。凡村里每出现违法违规占地1宗,扣该村村级工作经费200元。出现2宗以上,由镇主要领导诫勉谈话;情节特别严重的,就地免职。

2. 土地局整理资料

土地整理业务具体有哪些模式?

土地整理业务模式主要有土储机构整理、国资公司整理两种模式。

1、土储机构整理模式

国土局一般有个下设机构为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土地的收储和整理职能。生地、征迁后的土地有土储中心统一收储,整理完成后,可将该批土地向国土局土地管理中心办理储备土地权证,在储备土地出让后,交回原储备土地权证,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权利人为受让方。

该模式完全由政府部门控制土地的整理和出让收益,土地的成本收入均有地方财政口径支出、收回。

2、国资公司整理模式

由于土地整理涉及成本费用较大,地方财力比较弱的区县财政局一时难以支付出大笔资金。于是,便将土地整理业务拨给地方国资平台公司来运作。

政府与地方国资平台公司签订委托整理合同,赋予公司某区域的土地一级开发资质,负责土地的收购、储备、前期开发等业务。政府出具相关的批文将生地出让或划拨给国资平台公司,该公司通过多渠道的融资途径(如发行企业债、公司债、银行贷款、信托贷款)筹集到资金,用于土地平整和征迁工作。待整理完后,有两种途径:一种为与房地产商等企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获得土地整理收入,其中的20%或更高比例支付给财政部门作为管理费用;另一种为平台公司与政府签订回购协议,由政府利用财政资金购买平台公司整理完的土地。政府回购土地后,出让给房地产商等企业获得财政收入。

平台公司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充分运用公司融资的特性,收入分别进入国资平台公司和财政部门。

3. 土地整理表格怎么做

就是土地管理部对宅基地权利人便用宅基地情况进行核查,具体内容,权利人宅基地详细地址、土地证号、土地性质、并注明是否另有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是否与批准面积相符)、家庭成员自然情况以及与其关系。

对用地情况(建房时间、建筑物类型)、宅基地草图做详细调查。

4. 土地资源表格

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和县域耕地质量调查评价成果,东北典型黑土区耕地面积约2.78亿亩。其中,内蒙古自治区0.25亿亩,辽宁省0.28亿亩,吉林省0.69亿亩,黑龙江省1.56亿亩。

中国黑土地主要分布在东北地区,东北地区是中国重要的粮食基地。黑土地是地球上珍贵的土壤资源,是指拥有黑色或暗黑色腐殖质表土层的土地,是一种性状好、肥力高、适宜农耕的优质土地。黑土类型主要有黑土、黑钙土、白浆土、草甸土壤等。东北黑土地支撑起我国最大的粮食生产基地,黑龙江、吉林、辽宁的粮食产量占我国粮食总产量比例超过20%。

5. 土地整理报告

一、土地综合整治的内涵

早期,我国是把土地整理、土地整治作为挖潜农村土地,实现农村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主要手段。但是对土地的改造并未能完全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这就需要一个内容更加丰富、全面改善农村面貌的新举措出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在吸收了其他农村土地保护和改良手段的基础,恰好完成了别的途径无法实现的任务,即真正地实现了农民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根本性转变。

实际上,土地综合整治是一个复杂的大概念,它包括利用、开发、保护、治理、法规、规划、管理等诸多要素。概况地说,土地综合整治,是通过土地要素的合理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通过土地、资本、技术结合,对人(农民)、产业以及社会经济进行综合的统筹,使农民从被动城市化到主动城市化,实现在一样的土地过上不一样的生活。

其主要做法包括:土地整治(农田整治、村落整治等)、发展非农产业,进行体制和机制创新,通过建立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市场、协调各方主体利益,以及进行配套制度改革等,最后的目标是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有良方,土地节约集约有增量,农民安居乐业有保障,城乡统筹发展有希望”。

土地综合整治的根本目的是统筹城乡,解决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对土地的需求,为了避免再出现如本书第二章所指出的各种问题,必须避免计划经济体制下“一窝蜂”、“运动式”地进行,在一定的规则约束下,采取各种经济、法律、行政的手段,稳步进行综合整治。这里所说的规则,就是完善的空间规划体系。完善的空间规划体系能够保证在实施土地综合整治时,各个部门形成合力,协同做好土地综合整治涉及的土地整理、城乡建设、产业布局,避免出现多头管理、政出多门以至于政策措施之间出现冲突,降低土地综合整治效果。这部分内容将在本书第八章第一节中进行详细分析。

二、土地综合整治的内容

(一)农田整治——提高耕地集约节约利用

耕地是保障一个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不可替代性的重要资源。耕地保护工作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国家要发展,首先就要解决13亿多人的吃饭问题,要解决吃饭问题,就必须保护相当数量和质量的耕地。加强耕地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始终是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研究解决的战略性问题。因此,我国将保护耕地作为一项基本国策。

开展农田整治是对耕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整理复垦,在新增加耕地的同时,做到田成方、树成行、路相通、渠相连、旱能浇、涝能排,建成集高效农业、节水农业、循环农业和集约化农业为一体的高标准农田,为规模经营和发展现代农业创造条件。

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将农民迁移到新建小城镇居住,可以把布局分散、数量很大、使用效率很低的农民宅基地集中起来,统一整理复耕还田。整理复垦后的土地,会大大超过小城镇建设所占用的耕地,确保耕地没有减少,实现了土地使用集约化。

如台湾的农地重划使每一块地均能直接临路、灌溉及排水,并透过土地交换分合,集中农户土地,便于农机耕作及农事管理,加速农业现代化,提高农民所得。通过农地重划,促进了台湾农村土地的机械化、市场化、现代化,并且对台湾的农村经济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同样,成都的城乡互惠共享的“金土地工程”也通过土地综合整治,极大地释放了土地资源。在旧有的经济模式下,成都市耕地一直存在中低产田(土)比重较大、田块过小过多且不规整、田埂和田间道路占地较多等问题,造成土地资源浪费,也不适应农业规模经营发展。根据测算,如果通过对这些土地进行规模整理,可整理新增耕地10%以上。此外,成都历史形成的农村居民住宅有95%都是以自然村落、院落或独户居住,用地达146万亩左右,人均占地面积150平方米,呈现“散、多、乱”状况。而通过实施土地整理工程,引导农民集中居住,人均占有集体建设用地面积可下降到70平方米左右,全市将腾出60万亩集体建设用地。

同样,德国巴伐利亚也是通过土地整理1,推进农业现代化。巴伐利亚和欧美许多地区一样,随着经济的发展,大批农民很难靠单纯的农业生产维持生计。巴州政府千方百计地阻止农民卖掉田产,帮助他们在本地开辟新的生路。一方面,在制定村镇整体发展规划基础上,推行农村“土地整理”,提高土地的利用率。通过政府财政补助,将村庄分散的小块土地进行合并,以便于大型农业机械进行耕作;通过土地置换,将优等的土地用于农业,劣质的土地用于建设基础设施和工厂企业;通过土地整理,建设田间道路、排灌设施,使农村用地更加符合农业发展的要求。同时,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积极推广机械化作业,组建合作社,提高农业生产的集约化和现代化水平。在上个世纪30年代,巴伐利亚一个农民只能养活10个人,农民占从业人员的33%。如今巴州一个农民可以养活100个人,农民人数仅占全部从业人员的3%。与50年前相比,现在巴伐利亚的农民已从140万人减少到21.4万人。但是,农村经济却在不断发展,不仅为居民提供了种类丰富的农产品,而且成为全州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州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的年产值为320亿欧元(其中纯农业产值为60亿),是仅次于汽车和机器制造业的第三大产业。农产品的出口额由1970年的5亿多欧元增长到现在的45亿多欧元。目前巴州有三分之二的中小企业扎根于乡间,其中农业企业14万个(占全德的三分之一)。许多农村企业都开展多种经营,有56%的企业非农业收入高于其农业收入。

6. 土地整理表格图片

私开荒地有可能构成非法占用耕地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土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非法占用耕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第三百四十二条违反上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据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二、荒地需要交土地使用税

使用荒地的仍然需要交土地使用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通知规定:“对已按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企业范围内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按应纳税额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额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农村个人开荒土地使用有什么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以下的规定:

(1)第十七条 禁止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从事土地开发活动。

(2)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3)一次性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600公顷以下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开发600公顷以上的,报国务院批准。

(4)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或者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0年。

无论是城镇荒地,还是在农村的荒地,开发之前都有着严格的审批流程,其实荒地也是属于国家或者集体财产的。所以想要开发荒地的话,必须要报批至有关部门批准。私自开发荒地不仅会有可能造成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可能对于土地植被的破坏都是已经无法弥补的了,并且还要为此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

7. 土地整理资料表格

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需要房建、市政、土建、桥梁、农水等都可以。

一级资质建筑公司。土地整理项目主要是在农村作田间道路、农田水利、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工程内容简单,基本没有安全隐患。费用具体看项目大小啦。

8. 土地登记表

就是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③备注。④变更记事。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9. 土地整理清单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开展“三未”(“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土地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逐宗查清“三未”土地位置、面积、用途及闲置原因等,形成工作底图,制定处置任务清单,确保到今年年底前消化“批而未供”土地3621亩、处置“供而未用”土地573亩、督促“用而未尽”土地开工233亩。同时,实行“一地一策”,对“批而未供”土地,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加快消化利用;对“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土地,通过督促动工、依法收回、二级市场转让等方式加快盘活利用。

10. 土地整理表格下载

土地收储,即指国家土地储备机构动用国家优先购买权力,对流入土地市场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购买,通过土地整理后作为储备用地的过程。

包含项目:

旧城区改造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公益事业项目,下同):辖区政府或有关部门对拟实施项目向市土地储备中心提出申请,并填报项目基本情况登记表后,纳入土地收储项目库,经筛选后列入土地收储计划(草案)。

城中村改造项目:辖区政府对拟实施改造的城中村项目编制年度计划,经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审核后,报市土地储备中心列入土地收储计划(草案)。

危陋住宅区项目:辖区住房保障部门对拟改建项目编制年度计划,向市危陋住宅区改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市危陋住宅区改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报送市土地储备中心列入土地收储计划(草案)。

市土地储备中心汇总提报的土地收储项目,编制土地收储计划(草案),并与市规划局对接调整,由市规划局出具摸底红线图。土地收储计划经市土地储备委员会批准后,抄送市规划、国土、建设、房管等有关部门及各辖区政府。对需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项目,按规定上报纳入。

土地收储计划每半年调整一次,报市土地储备委员会批准,年终尚未实施完毕的项目可转入下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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